临时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绿地的审批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17-04-21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56 字体:[大 中 小]
临时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绿地的审批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事项
法律依据: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 、2.《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办理程序:
该许可事项由交通城管窗口受理。先由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由勘察科长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业务主管局长签署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出具临时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绿地登记证书。
所需资料:
1.申请书
2. 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
3. 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或规划许可证
4. 现场施工图、挖掘位置范围的平面图、地形(规划总平面图)
5.红线施、工计划及安全措施
6.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办理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窗口电话:4667058
监督电话:456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