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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17-04-05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84     字体:[  ]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事项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2.《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3.《关于公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保留合并或并联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4.《关于发布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
5.《关于明确部分备案事项管理层级的通知》
办理程序:
该事项由南和县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区窗口受理,受理人员负责受理材料,后由投资项目区科长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分管局长签署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通知申请人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所需材料:
1.项目备案申请文件
2.项目简介(可研深度)
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复印件
4.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5.《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和《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础信息表》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窗口电话:0319-4667027
投诉电话:0319-456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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