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零售业务(实体书店)设立及变更审批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17-03-01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76 字体:[大 中 小]
出版物零售业务(实体书店)设立及变更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办理程序:个人 行政审批局 受理审核 勘查 通过
申请材料: 一、设立
(1)出版物零售业务申请书
(2)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 举办者身份证复印件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场所方位图
(6) 场所平面图
(7) 启动资金证明
(8) 房屋产权或租赁协议
2.变更
(1)变更申请报告(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变更单位名称的,需提交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项目变更基本情况登记表(原件1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变更法人的,需提交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6)经营场所方位图、平面图(变更地址的,需提交原件各1份)
(7)原法人身份证、股份转让协议书或股东大会决议书(变更法人的,需提交复印件各1份,核对原件)
(8)经营单位设施、设备情况登记表(变更地址的,需提交原件1份)
(9)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变更法人、经营地址,需提交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10)项目变更审批表(原件1份)。
以上申请项目变更的均需提交《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承诺许可期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