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网站

民办幼儿园设立审批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17-02-17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64     字体:[  ]

民办幼儿园设立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办理程序:个人 学区    行政审批局 受理审核     勘查    通过

申请材料: (1)《民办幼儿园筹设批准书》

(2)《南和县民办幼儿园登记注册申请书》

(3)《南和县民办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及分类评定办法一览表》

(4)幼儿园办园章程

(5)幼儿园发展规划

(6)举办人身份证明

(7)举办人和保教人员健康证(附花名册)

(8)拟任园长和拟聘教师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附花名册)

(9)办园场地有效证明

(10)园舍产权有效证明

(11)房屋安全性、抗震性检测报告

(12)园舍消防检查合格证明

(13)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14)资金情况(委托有资质证明的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或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承诺许可期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网  联系电话:0319-4562038

Copyright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3002号-2

冀公网安备 13052702000114 号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130527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