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设立审批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17-02-17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64 字体:[大 中 小]
民办幼儿园设立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办理程序:个人 学区 行政审批局 受理审核 勘查 通过
申请材料: (1)《民办幼儿园筹设批准书》
(2)《南和县民办幼儿园登记注册申请书》
(3)《南和县民办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及分类评定办法一览表》
(4)幼儿园办园章程
(5)幼儿园发展规划
(6)举办人身份证明
(7)举办人和保教人员健康证(附花名册)
(8)拟任园长和拟聘教师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附花名册)
(9)办园场地有效证明
(10)园舍产权有效证明
(11)房屋安全性、抗震性检测报告
(12)园舍消防检查合格证明
(13)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14)资金情况(委托有资质证明的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或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承诺许可期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