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网站

我县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16-12-29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51     字体:[  ]

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知》要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16年12月29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措施:(1)县主城区所有非营运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县主城区限行区域为幸福大街、天和路、宋璟大街、兴和路围合区域(不含上述道路),限行时间为7:00至21:00。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县主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2)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3)非冰冻期,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5次以上;(4)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5)县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网  联系电话:0319-4562038

Copyright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3002号-2

冀公网安备 13052702000114 号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130527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