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16-12-01 发布机构:发改局 浏览次数:57 字体:[大 中 小]
南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知
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公告》要求,预测未来两天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南和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2016年12月1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I级)预警,按照《南和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I级应急响应措施:
具体要求:
1、被限产企业要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不低于50%”的原则,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一企一策”,逐生产线、逐生产工序要明确限产限排措施。
2、企业限产限排信息要记录在案,清晰明了,有据可查。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