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将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调整为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16-11-16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48 字体:[大 中 小]
经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11月16日-18日我县气象扩散条件对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消除不利,南和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6年11月16日12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调整为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并实施以下应急响应措施:(1)工业企业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2)实行交通管制。主城区内,周一至周五采取每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3)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严格落实工地围挡、覆盖、洒水抑尘措施,工地洒水每日4次以上;(4)非冰冻期,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4次以上;(5)建议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