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城区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的通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16-09-22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6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美丽邢台绿色太行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邢气领办〔2016〕45号)的要求,为做好自行车赛期间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我县城区自2016年9月24日0时至9月29日24时(7:00-20:00),实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县城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电动车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
二、县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三、交通管制区域为:主城区(幸福大街、天和路、宋璟大街、兴和路围合范围)
四、禁限行期间,对违反禁限行规定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南和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