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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体裁分类:公共服务清单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 2017-12-21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25     字体:[  ]

南和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规范调整行政服务事项的
通  知
各科室:
根据12月20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意见,我们共承接17个单位划转行政服务事项275项(其中受委托事项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23项,其它服务事项52项,现将事项分解到各服务区。各服务区要按照便民、高效、精简的原则对划转的所有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再造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确保划转事项的顺利衔接。
附:南和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南和县行政审批局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
南和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投资项目服务区(共55项)
行政许可事项(共38项)
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4.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5.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6.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7.临时用地审批
8.土地复垦验收确认
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10.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11.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12.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1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14.商品房预售许可
15.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16.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17.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18.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19.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20.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核发
21.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
22.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批
23.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
2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核准
25.县管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26.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2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2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29.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30.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3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32.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33.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34.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35.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36.在耕地或非耕地上取土审核
37.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38.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其它事项(共17项)
1.县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2.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
3.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
4.采矿权转让审批
5.划留集体建设用地审核
6.农林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项目用地审核
7.地图审核
8.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
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批
10.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暂定资质核准
11.拆除县管权限的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12.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设施审批
13.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与竣工验收许可
14.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审批
15.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不含尾矿库)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16.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7.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及审核、申报
 
涉农事务服务区(共65项)
行政许可事项(共58 项)
1.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
2.取水许可
3.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4.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6.河道采砂许可
7.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8.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
9.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11.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12.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1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14.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15.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1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17.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证件核发
18.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19.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20.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21.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2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和牌照核发
23.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审批、审核上报
2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25.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
26.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27.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28.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29.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30.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31.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32.渔业船舶登记
33.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34.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35.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36.木材运输证核发
37.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38.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39.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40.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内土地审批
41.主要林木良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
42.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审批
43.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44.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45.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
46.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47.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48.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
49.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50.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51.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52.国内异地引进水产苗种检疫
53.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54.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并符合国务院农业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
55.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56.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
57.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58.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其它事项(共 7项)
1.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核
2.农药广告审批
3.森林生产用火许可
4.县管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5.渔业水域实施电力、爆炸、有毒物作业审批
6.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7.开垦荒坡地审批
 
 
社会事务服务区(共28 项)
行政许可事项(共 22项)
1.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3.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4.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5.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6.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7.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8.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9.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10.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11.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1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13.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14.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15.地方性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16.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
17.公证员执业审查初审
18.公证机构负责人核准
19.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20.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审批
21.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22.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
 
其它事项(共 6项)
1.华侨回国定居初审
2.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团体举办培训班审批
3.境外救灾捐赠物资变卖的审批
4.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5.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或者赠送审批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核
 
文教卫生服务区(共 71项)
行政许可事项(共60 项)
1.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3.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4.教师资格认定
5.校车使用许可
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7.营业性演出审批
8.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9.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10.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11.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12.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
1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
14.医师执业注册
15.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16.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17.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18.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19.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20.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21.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22.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23.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24.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25.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26.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27.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28.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29.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30.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31.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32.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33.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34.民办教育机构名称冠名“河北”审批
35.省直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护士延续注册许可
36.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核
37.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行医审批
38.中外合作开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
39.举办全县性学生竞赛活动审批
40.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
41.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初审
42.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审核、审批
43.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更改技术参数审核
44.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套数或者节目设置范围审核
45.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
4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
47.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订购证明审核
48.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核
49.有线广播电视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核
50.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核定
51.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52.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53.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54.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5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56.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57.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的初审
58.中外合作音像制品零售企业设立与变更审批
59.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60.再生育审批
 
其它事项(共11 项)
1.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核准
2.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学资格审批
4.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
5.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及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审核
6.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7.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8.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初审
9.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的设立审核
10.临时占用县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11.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改变功能、用途审核
 
企业设立服务区(共16 项)
行政许可事项(共 14项)
1.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2.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3.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4.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5.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7.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
8.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9.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10.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11.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12.广告发布登记
13.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14.食盐零售许可
 
其它事项(共 2项)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企业变更审核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交通城管服务区(共 40项)
行政许可事项(共 32项)
1.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2.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3.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4.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5.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6.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7.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8.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9.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10.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11.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12.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13.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14.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15.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16.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1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18.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19.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20.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21.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22.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23.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批准
2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25.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26.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
27.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28.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许可
29.车辆运营证核发
30.确需在禁挖期内挖掘新建、扩建、改建、大修的城市道路批准
31.管线建设穿越城市绿地批准
32.县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其它事项共8 项
1.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核准
2.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3.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
4.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5.县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审批
6.水路运输许可审核审查
7.在通航河流上设置专用标志的同意
8.在航道上(内)建设过船、过木、过鱼建筑物的设计任务书、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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